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切实提升课堂质量,依据《江南官方网站听课制度》(豫财院字〔2018〕76号)和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听课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要求
1. 本学期听课时间为第5周至第16周,听课范围为本学期列入教学计划的所有课程。
2.听课以随机、随堂为主,有针对性地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新开课教师、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等开展重点听课。
3.听课内容包括政治方向、课程思政、课堂纪律、教学环境、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每次应至少听1节完整课。
4.听课者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相关部门沟通反馈。
二、听课人员及听课次数
依据《江南官方网站听课制度》,听课人员每学期听课次数如下:
1.学校领导带头听课,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
2.学校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副处以上负责同志至少听课4次。
3.各教学单位党政正、副职领导及教学秘书至少听课6次。
4.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中心等)主任对本组织内每位任课教师至少听课1次,同时组织同头课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5.广大教师积极开展听课活动,每人至少听课3次。
6.校级教学督导员的听课按照督导工作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与实施
1.学校领导的听课活动由质量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的听课活动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听课活动结束后,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听课记录交于质量管理中心存档。
2.各教学单位的听课活动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听课活动结束后,听课活动相关资料由各教学单位存档。
3.学校适时对各单位的听课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质量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