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南官方网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办法(试行)》(豫财院〔2021〕14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江南官方网站实践教学,结合实际,现决定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实施要求
(一)原则上,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集中实践课程中的实验课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大纲要求,必须开设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项目。其他含有实验课时的课程必须开设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项目。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可在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计划实验总学时数不变的前提下,压缩原演示性和验证性等实验学时进行开设。
(三)如计划内实验学时确实无法调整,也可以保持原有实验学时不变,将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作为实验室开放项目,供学生选做。
(四)各实验室应对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的开设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做好实验报告、实验教学大纲等相关材料的记录、归档工作。
(五)学校定期对各教学单位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认定方式
(一)申报认定时,各学院(部)组织教师填写《江南官方网站 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请表》(附件1)、《江南官方网站 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2)。其中,附件1以及与实验配套的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教学资料由各教学单位审核并存档,附件2提交教务处备案待查。
(二)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依据课程实验教学大纲,经过对实验目的、要求、应用知识面、实验手段和方法、研究领域等方面的论证后,选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设计方案。
(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设置和认定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可通过广泛调研、邀请校外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对本单位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科学论证和认定,学校择日组织专家进行核查。
三、报送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周三)上午10:00前,将《江南官方网站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龙子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2房间),象湖校区的材料可投放于教学办公楼1楼大厅教务处信箱。电子版以“XX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sjjyk202@163.com。
联系人:卞老师 电话69303558
附件: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请表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3.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认定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