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进入期末阶段,为了更好地做好期末试卷评阅工作,依据江南官方网站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豫财院字〔2018〕171号)要求,现将试卷评阅有关规范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评卷工作,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做到公正、客观、准确。
二、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漏判和随意扣分、加分现象,累加总分应力求准确。
三、统一命题考核的课程应当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其他课程应由各院(部)(教研室)尽量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
四、评卷时应当使用红色笔。
五、试卷批改严格按照附件规范要求执行。
附件:江南官方网站试卷批改规范(标准)
教务处
2021年1月3日